2007年11月2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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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杀人狂魔”董文语昨在金华伏法
记者在他处决前几小时与他面对面法官:逆境时自暴自弃心理失衡是主因
本报记者 余春红

  本报讯  昨天,初冬的金华阳光灿烂。下午,震惊世人的“杀人狂魔”、公安部A级通缉犯董文语在金华被依法执行死刑。在执行死刑前几小时,董文语坦然地说:“我是自己杀死自己。”
  从去年3月到5月的短短两个多月时间里,这个身高不到160厘米的28岁恶魔犯下了5起命案。他先后流窜福建福鼎、浙江金华、江西上饶等地,杀害6名无辜者,致1人重伤,还强奸妇女多人。董作案手段之残忍,让人不寒而栗。
  今年6月8日,金华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董文语犯故意杀人罪、抢劫罪、强奸罪、盗窃罪、侮辱尸体罪,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宣判后,董文语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。
  7月18日,浙江省高级法院复核同意原审判决,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。最高法院于近日裁定核准对董文语执行死刑。最高法院确认了原审认定的事实,认为董文语故意杀人、抢劫犯罪手段特别残忍,情节特别恶劣,后果特别严重,社会危害极大,且系累犯,依法应当从重处罚。
  昨天上午,金华市中级法院在金华市看守所向董文语送达了最高法院的裁定书。董文语听法官宣读裁定书时非常平静。下午2点,法院举行公判大会,不少群众自发参加旁听。董文语和另两名死刑犯一起面对旁听席听判。宣判会上,董文语始终都是那一副冷酷的表情。约半小时后,董文语和另两名死刑犯被迅速押赴刑场执行死刑。
  董文语为什么如此残忍?“杀人狂魔”在自己人生的最后时刻会想些什么?董文语案有没有留下些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?
  也许不幸的家庭使他的人生之路很艰难,但这无论如何都不能成为他残忍地残害无辜者生命的理由。该案审判长、金华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徐建新一语点破:“董文语走上犯罪道路与家庭环境有一定关系,但他本人在生活的逆境中不是奋起改变境遇,而是自暴自弃、心态失衡,发展成仇视社会才是根本原因。” 

  在董文语被执行死刑前几个小时,本报记者与他进行了面对面的交谈。
  详情请见本报今日5版报道